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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源集团党委2017年专题组织生活会方案

文章来源:内蒙古源源能源集团发布时间:2017-08-21浏览次数:5376
       根据通辽市纪委机关、通辽市委组织部《2017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要求和我市《在全市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总体安排,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一并进行,要认真做好会前、会中、会后各项工作,切实把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有关要求落到实处。
       一、指导思想
       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前段教育实践活动学习的基础上,进一步组织广大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实践活动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让广大党员明确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目的和意义,切实增强思想自觉性和行动自觉性,解决部分党员认为“四风”问题是领导干部的事,与己无关、不以为然等模糊认识问题。通过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使党员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不足,并予整改,进一步增强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自觉性。
       二、参加对象
       本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参加对象为支部全体党员。
       三、时间要求
       9月23日前完成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四、方法步骤
       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9月22日)。
       专题组织生活会由支部书记主持,会议程序及内容如下:
       对照检查通报情况。党支部书记通报党支部班子对照检查情况,进行自我对照检查,并听取党员批评意见。
       党员自评和互评。由支部书记带头,党员逐个进行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已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会上不作自我批评,但需听取其他党员的批评意见。
       开展民主测评。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主要内容是党员履行义务、履行岗位职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遵守党的纪律等情况。

       民主测评采取发放无记名测评表的方式,按照“好”、“一般”、“差”三种情况,对党员进行投票测评(民主测评表样式附后),测评情况一般由上级党组织掌握。已参加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党员干部本人不参加测评,但需对其他党员投票测评;预备党员参加会议旁听,不参加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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